龙江县盐务管理站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10
按照龙江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为了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信息,特编制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盐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
2、依法监督检查盐业市场情况;
3、抽样检查食盐安全情况;
4、涉盐违法案件处理情况;
5、组织应急救援、调查处理食盐安全事故情况;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网络平台、办公室、电话(5861530)等公布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网络平台、办公室、盐政股获取信息;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助力惠民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龙江县盐务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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