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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执法督察真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09

市局:

创新创业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引擎、增强发展行动力的重要助力。支持创新创业,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成现实,涌现出更多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雄厚的优势,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为支持创新创业,我国从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企业新技术研发等方面入手,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现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结合审计署近年来重点关注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问题,针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督察工作。现就执法督察工作结果进行报告。

近几年来,我局为彻底贯彻落实有关于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设立税收政策指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我局全体纳税人都了解有关方面税收优惠。但目前为止,并没有企业提出享受有关方面税收优惠的申请。经我局分析认为,这有可能是由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过高,使得我局纳税人难以满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需的条件导致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仍然会不遗余力的进行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纳税人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程度,增强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性,争取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早日彻底贯彻落实。

                               

龙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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